疑妹自殺有內幕 兄撂人打傷疑凶及強逼簽本票吃官司

示意圖(資料照)
[記者楊政郡/台中報導]黃男的妹妹自殺身亡當天,他調查出妹妹是因在KTV唱歌時憂鬱症藥遭丟棄在先,且「阿志」(化名)說妹妹摸到他下體!才導致妹妹情緒低落無法自拔,黃男夥同兩同事,要求「阿志」邀約其他在場人員,重建現場,當場要阿志為她妹妹的死負責,強逼簽下300萬本票,台中地院法官依強制、恐嚇等罪判黃等3人各7月徒刑,均給予緩刑2、3年。
判決書指出,黃男(22歲)的妹妹在2017年4月間自殺身亡,黃男當起柯男,暗中調查妹妹的死因,他查出妹妹死亡前3天與友人到某KTV唱歌,有人證稱當時妹妹因喝醉,憂鬱症藥物遭到丟棄,當天沒吃藥導致憂鬱症病情惡化。
且妹妹可能因「阿志」當眾說妹妹曾經以手摸他的下體,妹妹是害羞的人,可能就這樣情緒低落跳脫不出來,才走上自殺之路。
黃男經幾個小時調查,心證已經形成,就在妹妹自殺當天晚上10時,以妹妹的FB帳號邀約「阿志」出來,夥同林姓、田姓兩同事,分持安全帽、棒球棍、高爾夫球桿,一陣痛毆,導致「阿志」全身多處挫傷。
打過「阿志」後,到了翌日凌晨1時許,黃男還沒有打算結案,要求「阿志」聯繫當天與妹妹一起唱歌的友人,要求重建現場,「阿志」被迫連繫,大夥約在妹妹上班的網咖見面,網咖辦公室內方姓協理出面協調,阿志說「人不是我害死的」,黃男同事林男嗆聲「人都已經死了,是你害死的,要賠償家屬」。
黃等要求「阿志」簽下3張各百萬元本票,凌晨5時許才讓「阿志」離開。
此案被告坦承犯行,也與被害人及檢察官達成和解,各判7月徒刑,而黃緩刑2年,附帶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;林緩刑2年,附帶捐款3萬給公庫;田緩刑3年,附帶捐款6萬給公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