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女網上買手機 竟被賣家拐上車指侵
20歲黃姓男子在網路上販售二手手機,一名未滿18歲少女有意購買,黃男竟起了色念,誘拐少女到車上對她指侵。示意圖。(路透)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20歲黃姓男子在網路上販售二手手機,一名未滿18歲少女有意購買,黃男竟起了色念,以討論手機保固為由約少女見面,再誘拐少女到車上對她指侵,還強抓她的手幫他打手槍,新北地檢署今依強制性交罪起訴黃男。
起訴指出,前年12月,黃男在「便宜撿好康」網站刊登欲販售其二手行動電話的訊息,少女有意購買與黃男聯繫,黃男藉機邀約少女出來見面,討論手機保固,接著以便利商店ATM有問題無法提款,勸誘少女搭上他的汽車,再把少女載到泰山體育場附近,將車門鎖上,恫稱:「我是詐騙集團,認識很多黑道大哥,曾動手教訓過人」等語,致使少女心生恐懼,接著強吻少女,撫摸其胸部及下體,對她指侵。
因遭後方車輛按喇叭,加上少女情緒起波動,黃男於是將車子開至無人小巷,再度對少女指侵,還強拉少女手幫他打手槍至其射精。
少女返家後,擔心被黃男教訓,家人恐也跟著受威脅,未於第一時間報警,男友察覺其異狀,追問才得知此事,遂轉知其父,少女父得知後氣得拉著女兒去報案。
偵訊時,黃男一開始供稱,不同意少女提議的分期付款計畫,僅將少女載到打工地點就離開,後得知少女外套、內褲都驗出自己的DNA,改口說,「事隔太久我忘了」,「因為少女想當我女友,才會摸我生殖器至射精」,兩人是合意性交。
檢方認為,如少女曾提議要當黃男女友,黃男應於一開始就提出有利證詞,加上少女案發後出現情緒低落、焦慮等問題,衣褲也採到黃男DNA,認定黃男犯行將他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