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屍台大女友自殺身亡 朱峻穎涉酒駕不起訴
朱峻穎。(資料照,記者王冠仁翻攝)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28歲健身教練朱峻穎,上月在21日深夜至22日凌晨將台大女友殺害分屍,埋在板橋住處社區內的花圃,犯後畏罪上吊自殺,但朱男去年12月酒駕撞傷路人,被依不能安全駕駛、過失傷害罪嫌送辦,新北地檢署曾就此案傳喚他3次未到案,也聯絡不上,才發現朱男因毒品案遭判刑才不敢出庭,因朱男已死亡,因此今予不起訴處分。
去年12月14日晚間近10時,朱峻穎在家喝啤酒後,騎乘機車載著一名女子出門,未料行經板橋區板新路口時,撞傷一名唐姓路人,導致唐男左腎輕度撕裂傷、左側鎖骨骨折,朱男也「犁田」受傷被送醫,測得酒測值為0.22毫克,事後唐男對朱男提告過失傷害,但於檢方收案前,雙方談定以6萬5000元和解,獲唐男撤告。
檢方因此就不能安全駕駛部分,3、4月及5月17日共3次傳喚朱男到案,朱男卻屢傳不到,也聯繫不上人,檢方才發現朱男曾於2016年間,從美國購買大麻輸台,被依運輸第二級毒品罪,判刑3年10個月確定,原訂5月18日須到案執行,但他卻沒現身,檢方隔週發拘票,拘提期限至6月8日,若仍拒不到案,就會發布通緝,未料,他竟在此時犯下大錯。因朱男上月28日已死亡,檢方對其涉犯不能安全駕駛、過失傷害罪部分,做出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