狼舅性侵外甥女 判刑8年半賠60萬
狼舅性侵外甥女,被屏東地院判刑8年半,並賠60萬元。(記者李立法攝)
〔記者李立法/屏東報導〕30歲已婚潘姓男子竟對年僅7歲的外甥女伸出狼爪,學校老師察覺異狀,深入詢問後,小女孩才說出遭到舅舅性侵情事,報警將潘男送辦,法官認為潘男惡性重大,依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半,還要賠償被害人60萬元。
潘男2年多前利用外甥女住在外婆家的機會性侵得逞,小女孩在學校向同學透露此事,老師察覺有異,才問出不堪情事,縣府隨即介入處置,保護小孩女避免受到二度傷害,潘男則被法辦。
潘男矢口否認犯行,但並未通過測謊,法官根據醫學鑑定、被害人及相關輔導人員說詞,認為潘男對外甥女強制性交犯行成立,依法判刑8年6個月,民事損害賠償部份,潘男應賠償被害人60萬元,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