奪警槍悍匪曾衝撞4警傷;性侵被判刑5年定讞通緝
涉搶警槍的性侵通緝犯楊政勳。(記者王俊忠翻攝)
〔記者王俊忠/台南報導〕昨晨襲警奪走警槍的性侵通緝犯楊政勳,今年4月24日下午,南市警五分局曾以其涉毀損、有槍砲案通緝為由,在南市北區逮捕過楊。當時楊政勳騎機車欲逃走、衝撞圍捕的員警,造成4名員警受傷,楊被4名傷警合力逮捕歸案,當時警方移送楊後被檢方飭回。
據了解,楊政勳身上刺龍刺鳳、前科累累,10多年來有詐欺、侵占、妨害公務、恐嚇取財、妨害自由、強制性侵等多項前科。今年4月24日下午5點多,五分局警方得知涉毀損、槍砲案通緝的楊躲在北區賢北街一帶,警方到北區賢北街67號前遭騎機車的楊撞傷所長林文宏、警員鄭人豪、吳雨仁與吳學昱4人,兩吳傷勢較重、有送醫治療。
當時警方了解,未婚的楊政勳平時曾從事協助採收蚵仔的工作,有交往在舞廳工作的舞小姐女友。昨晨,楊即是開車到北區1家舞廳載工作後的女友外出,在武聖路這家早餐店買早餐時碰上警察攔檢。
另楊政勳涉及1件強制性交案,106年11月被最高法院判刑5年定讞,因楊未到案入獄服刑,今年5月15日台南地檢署發布通緝。此案是楊於103年2月26日晚間到台南市區1家酒店消費,帶1名酒店女外出續攤喝酒,在買早餐後,楊趁機載酒店女到1家摩鐵對女方強制性侵得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