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女翹家投靠男友沒錢 每次3000元出賣靈肉
20多歲葉姓男子透過網路與15歲少女交往,少女翹家投靠他後,他竟仲介少女援交賺錢。(情境照)
〔記者錢利忠/台北報導〕20多歲葉姓男子透過網路與15歲少女交往,少女翹家投靠他後,他竟仲介少女援交賺錢,他及楊姓室友則充當馬伕,性交易所得由3人拆分,後來少女逃跑,他便拿出少女當初簽下的3萬元本票要脅,還將少女押回賣淫;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兒少性交易、妨害自由及妨害風化等罪,起訴葉、楊2男,少女則被社會局安置。
檢方調查,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間,家住台南市的少女翹家北上投靠葉姓男友,葉男為了減輕房租壓力,要求少女出錢分擔,但少女身上沒錢,他竟鼓吹少女上網援交,甚至將少女仲介給應召業者,以每次性交易3000元價格出賣少女的靈肉。
涉世未深的少女疑似被愛沖昏頭,竟答應援交賺錢,每次性交易她只分到數百元,其餘則被葉男及楊男瓜分;後來少女想抽身,葉男竟拿出當初他仲介少女給應召站時,由少女親簽的本票3萬元作為要脅,已逃出的少女沒錢還,只好乖乖跟著葉男回去,期間她被葉男安置在基隆。
去年4月間,少女趁葉男外出時報案求救,這才逃脫魔爪;少女指控葉男欺騙、仲介她賣淫,還限制她的行動,期間甚至騙她喝下毒咖啡包所沖泡的飲品;少女的監護人另對葉男提告略誘。
葉男到案後否認犯行,辯稱是少女主動找上門,他沒逼迫少女援交;另外,他雖然有拿咖啡包飲品給少女喝,但少女是自願喝下,他沒有欺騙。楊男則供稱,他只有載少女去接客,沒強迫也沒有限制少女的行動。
檢警勘查少女與葉男的通聯及對話紀錄,認定少女是自願離家與葉男同住,葉男不構成略誘;至於轉讓毒咖啡包的部分,因查無物證,只憑少女的片面指述,難認定葉男涉轉讓毒品。但關於葉、楊2男涉媒介未成年少女性交易,所涉違反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及妨害風化等罪,以及葉男限制少女行動,另涉妨害自由的部分,則罪證明確。
檢警偵辦此案期間,調閱葉男的通聯查出,葉男另與北市中山區八方、金昌等兩家酒店的酒店經紀有聯繫,另循線破獲兩家酒店的7名酒店經紀,以每節10分鐘抽成140元代價,媒介酒女進行半套性交易及裸體跳舞陪酒等服務,今一併依妨害風化罪將7人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