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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少女控性侵成孕 DNA赫揭非狼種

    少女控性侵成孕,DNA赫揭非狼種,新竹地院判無罪。(記者蔡彰盛攝)

    少女控性侵成孕,DNA赫揭非狼種,新竹地院判無罪。(記者蔡彰盛攝)

    2018/06/10 06:18

    〔記者蔡彰盛/新竹報導〕23歲高姓男子遭15歲少女小雲(化名)指控性侵成孕,新竹地院審理時赫然發現胎兒並非高男的種,而且雙方還有「老婆我愛你、老公我愛你」等對話紀錄,讓法官認定雙方應是合意性交,判高男無罪。

    小雲指控,高男2016年7月間幫她調解車禍糾紛,回家途中竟在車上跨坐在身上性侵得逞。事後,高男以臉書通訊軟體邀約外出,並車停在家門口逼她出遊,恫嚇「要我在你家外面是嗎,要我帶30幾個小鬼鬧嗎?」她不得已才上車,被載往某摩鐵休息,她以「月經來了」拒絕性交,但高男仍強脫其衣褲,發現並無衛生棉,大罵「你騙我」後強脫衣褲性侵得逞。

    事後小雲懷孕,認為是高男的種,要他負責,高雖帶她去產檢2次,但事後高因耳聞少女曾與其他男人發生關係,拒絕負責,甚至質問「你何時停經」,小雲說是「7月」,高男才確認不是他的種。

    小雲不斷要求高男負責生活費、營養費、生產費及扶養費等,要求出面和解,高男避而不見,小雲憤而提告,結果經比對DNA,赫然發現果真不是高男的種。

    法官調查發現,根據即時通對話紀錄,小雲:「我明天想去、載我去、我想聽他們怎麼講」,高男:「你不怕我兇他們哦」,小雲:「讓我跟啦」,顯然是小雲主動要求一起去處理糾紛,與其控詞不符。且期間還有高男:「愛你、親愛的老婆我也愛你」,小雲:「愛你啊、老公我愛你」等對話紀錄。

    法官發現2人對話持續有情侶間親密、抱怨、吵架的正常互動,吵架後小雲主動提分手並對交往過程有諸多抱怨,但高男也沒有任何負面話語,僅平淡稱希望她以後好好加油,小雲甚至稱希望「還是朋友」,顯示控詞與聊天內容不符。

    此外,小雲:「小孩我真的沒能力養、家裡也不會給我生活費」,高男:「你要多少錢、也得等我知道孩子是誰的,這是尊重」,小雲:「你確實不只一次且有內射…孩子是你的,就準備被關!」讓法官認定並無性侵情事,判高男無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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