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業務員耍小聰明 侵占公司消費滿額贈品達193萬元
台中地檢署依背信、偽造文書及業務侵占等罪起訴林女。(資料照)
[記者楊政郡/台中報導]42歲林女聰明用錯地方!2104年起至2015年10月任職於林森拉娜時尚精品公司銷售員,一年半來虛報消費者滿額贈品數量,其贈品從價值390元的女襪至近13萬元的天然和闐玉,總計169件總價193萬餘元侵占入己,還有違反公司規定,以自己的信用卡刷卡付費,為客戶代墊消費額,再偽簽客戶姓名來欺騙公司,台中地檢署依背信、偽造文書及業務侵占等罪起訴。
起訴書指出,林女從2104年3月起至2015年10月止任職於林森拉娜集團事業體,多家公司及商號的銷售員,而該集團依消費者額度給於價值不同之贈品,贈品如390元之女襪、GUCCI經典logo兩用背包值4萬3900元、金枝玉葉翡翠5萬8000元、BURBERRY女士格紋雞皮托特包5萬9800元、還有天然和闐玉12萬8000元等等,檢方清查一年半浮報總計169件,總價值193萬9502元。
另外,公司規定職員不能以自己的信用卡刷卡,代客戶代墊消費額,林女可能為了賺現金,或賺信用卡點數,衝刺月底業績等理由,被查出從2015年5月起數筆以自己的信用卡刷卡消費,但簽帳單卻是簽客戶的姓名,用來欺瞞公司,該公司對於客戶刷卡消費,一律吸收刷卡手續費,但林女以這種手法欺瞞,讓公司平白多付出5245元手續費損害。
林女僅承認收客戶現金而刷自己的卡,坦承是為了業績抽成,林女否認有侵佔贈品。但該公司找到18名客戶具名領走贈品,她們作證沒有領到贈品,沒有收到林女轉交的贈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