片商控侵權 網紅谷阿莫被起訴
台北地檢署認為網路紅人谷阿莫涉嫌違法著作權法,今將他起訴。(資料照)
〔記者謝君臨/台北報導〕擅長將電影縮減,加上自己旁白的網路紅人谷阿莫,日前遭片商指控侵權;谷阿莫回應指他的作品有符合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,並秀出YouTube寄給他的郵件,自認他的影片是合理使用;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,認定他涉嫌違法著作權法,今將他起訴。
針對被控侵權,谷阿莫之前曾在臉書回應,他提到網路上的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,只要是符合評論、研究、解說、教學或新聞報導的情況下,就可以在未先經著作權人授權同意下,優先使用在網路上找到已公開的、任何人都能自由下載的他人著作之內容。
谷阿莫說,他只擷取10分之1到100分之1的原著作內容,應不會有人覺得看了10分之1到100分之1內容,就覺得看完原作了,而且他沒向觀眾收取費用,是透過免費影片發表他的看法、讓大家了解電影生態,也讓乏人問津作品被更多人注意到,還可能增加票房收入。
他自認作品有符合評論、解說、生態研究、心得教學和新聞報導的效果,因此是合理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