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層警加薪1370元 員警:做的久才領的多
警察處理群眾抗爭往往要與民眾正面對決,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基層警加薪案。(資料照,記者張聰秋翻攝)
〔記者姚岳宏/台北報導〕立法院今三讀通過「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二十二條附表修正草案」,修正後基層員警每月約可加薪1370元,警政署長陳家欽表達肯定及感謝立場,基層同仁也大多持正面態度,表示「加薪是好事」、「不無小補」,但也有資深員警稱「今年的年功俸沒了」,要多做4年才補得回來。
根據警政署統計,警正四階以下基層警察同仁,第一年立即受惠的同仁約有2萬4803人,第二年增加1182人受惠,第三年起增加744人,之後每年都會有同仁陸續增加受惠;警政署表示,至於警正三階的同仁,第一年受惠的有3923人,第二年增加135人受惠、第3年增加356人不等之人數陸續受惠。
有基層員警指出,雖然俸點提升一級到525俸點,名義上加薪,但原本俸點到頂,每年可領約一個月的「年功俸」,卻因此要再晚一年才可領,明年領的年薪實際上會減少,要約4年後總額才補得回來,「政府算盤算的很精」,也有員警說,雖然明年少一點錢,但「短空長多」、「做的久才領的多」,還是感謝長官有想到他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