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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雪峰控夫盜領降求償金額 王作良說「NO」

前民進黨立委王雪峰。(記者溫于德攝)

前民進黨立委王雪峰。(記者溫于德攝)

2018/05/28 13:57

〔記者溫于德/台北報導〕前民進黨立委王雪峰指控丈夫王作良未經同意、39次盜領她帳戶4100萬餘元,扣除已還款1527萬餘元後,2012年提告索賠2500萬餘元。案經多年審理、今日再開,「雙王」均親自出庭;王雪峰率先釋出善意提到,願在只求「六六大順」前提下,降低索賠金額為120萬元,但王作良霸氣喊「NO」、拒絕賠償。

曾任國大代表且3度當選立委的王雪峰認為,王作良在任職她助理期間,藉由39次盜領、取走4165萬餘元,扣除已還款項1584萬餘元後,尚有2580萬餘元未還,提告索賠。

王雪峰今在律師陪同下親自出庭強調,在她任職立委期間曾於立院郵局分行開戶,雖會做為家用,但「裡面都是我的錢」;她接著說,王作良多次未經同意、盜領她其他帳戶金錢,因此聲請調查丈夫4個帳戶,以證明被告開戶初期沒錢,「王作良因盜領、導致帳戶內有大筆金額進入」。

不過,王雪峰隨後釋出善意提到,基於本案訴訟已久,在只求「六六大順」前提下,願意當庭將求償金額降為660萬元、以達成調解。

王作良聽聞雖仍否認盜領、但願意願協調賠償金額,但660萬元「仍太大」;他解釋,目前任職保全每月約有5萬元收入,「可能可以還100或200萬元...」。案經法官再度確認後,被告竟又改口說「不可能以200萬元達成調解。」

王雪峰此時再將金額降到120萬元;豈知王作良霸氣喊「NO」、不願賠償,而他也不忘改打「感性牌」、請求法官參考夫妻過去快樂出遊照片,數度欲持照片供庭上閱覽,但均被以「與本案無關」為由拒絕。

法官庭末要求王作良閱卷後應就39筆提領、提出證據與答辯,以證明未盜領,全案諭知候核辦。

「我很失望」王雪峰庭後受訪時說,本案訴訟歷時已久,「對我來講是一個身心的折磨」,因此盼用調解的方式解決,讓王作良還局部款項就好,豈知「2500多萬都已經退讓到100多萬元了,被告還拒絕」,稍早還在法庭上否認盜領,並提出離婚官司,顯見對方毫無悔改的誠意。

至於王雪峰口中的離婚官司,台北地院家事法庭已在前年1月底作出裁定,因該案事涉本案,靜待本案判決確定後再行訴訟。

此外,王雪峰曾另案曾控告王作良對她家暴多年,提告求償1000萬元;案經審理,高院維持地院認定,2009年最後1次施暴未逾求償時效,判賠100萬元精神慰撫金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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