鞭炮丟養生館洩憤 大哥沒事小弟被判刑
鞭炮瞬間的爆炸聲響與火光,讓養生館店家害怕。(資料照,記者陳恩惠翻攝)
〔記者黃捷/台北報導〕台北市大同區某養生館去年8月遭人丟鞭炮恐嚇,警方循線逮補主嫌王昶慶等人,但士林地檢署依恐嚇罪,僅起訴丟鞭炮的李奕清及司機吳韋權,士林地院審理後,更只有李男遭判刑5月,且可易科罰金15萬元。
檢警調查,自稱天道盟同心會大同分會會長的王男,見養生館有利可圖,想承攬「提供毛巾及清洗」生意,但遭拒絕,遂指示吳男開車載小弟李男,前往養生館丟鞭炮恐嚇。
法院開庭時,李男承認犯行,但供稱只是為了發洩,沒有恐嚇的意圖,他也跟王男不熟,此事與王男無關。吳男則否認,辯稱當天犯案車輛雖然是他的,但因與李男是好友,車子平時都借他使用,並不知道被他開去丟鞭炮。
法官審理發現,王男確實曾經到養生館談毛巾生意遭拒,但在李男丟鞭炮後,王男沒有再次去索討毛巾費,難認兩者間有相關,且無其他證據指出兩人有犯意聯絡,因此只對李男判刑。
此外,吳男的手機訊號定位當天是在自己家附近,並不在案發現場,也無法認定有參與犯案,法官遂判吳男無罪。
台北市大同區某養生館去年8月遭人丟鞭炮恐嚇,警方循線逮補主嫌王昶慶等人。(資料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