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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挑女房仲下手 性侵未遂出獄後又行搶

專挑女房仲下手,性侵未遂出獄後又搶劫。(資料照)

專挑女房仲下手,性侵未遂出獄後又搶劫。(資料照)

2018/04/09 16:00

[記者簡惠茹/宜蘭報導]宜蘭43歲邵姓男子曾因性侵女房仲學妹未遂入獄,前年出獄後,今年3月8日婦女節又持刀搶劫女房仲,脫光女房仲上衣和裙子後,洗劫7000元,檢方以強盜罪將邵男起訴。

邵男當兵時曾受三棲特種戰技及格鬥訓練,今年3月8日婦女節當天,他前往宜蘭市民權路某建設公司銷售處,佯稱想要買房子,43歲鄭姓女房仲帶他去看屋時,邵男硬把鄭女推入廁所,扣住鄭女頭部,摀住嘴巴,把鄭女壓在地上,還一手拿瑞士刀,抵在鄭女脖子上。

鄭女被壓制時不斷反抗,造成臉部多處擦傷,頸部也有抓傷,右側頭部還有撕裂傷,邵男一邊壓制鄭女,一邊威脅鄭女要她交出身上所有財物,可是鄭女表明身上只有一點點現金,皮包都放在辦公室,辦公室鎖著,還要先到一樓拿鑰匙,邵男擔心鄭女逃走,先將鄭女衣服上衣和裙子脫掉,才讓鄭女去拿鑰匙,鄭女從皮包拿出7000元給邵男後,邵男一拿到錢就逃離現場。

警方逮捕邵男時,邵男還悠悠哉哉正在宜蘭市的咖啡廳喝咖啡,警方上前將邵男壓制後,在身上找到做案用的瑞士刀、安非他命0.48公克、吸食器及贓款2700多元,鄭男向警方供稱,沒錢才會臨時起意搶劫,警方以強盜和毒品等罪嫌將邵男移送法辦,

邵男早在2008年3月,就曾在宜蘭市文化中心對從事房仲的彭姓學妹下手,佯裝三星鄉有農舍屋主想投保,約房仲學妹看屋,結果到了農舍,持刀將學妹壓到二樓並強吻胸部,剛好有另一名房仲經過聽到呼救聲才救出彭女,鄭男也因此入獄被判7年半有期徒刑。檢方認為邵男涉犯「刑法」攜帶兇器強盜罪嫌,而且還是累犯,因此起訴邵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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