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母地板拖拉8個月女嬰 家長心碎難接受
保母用手打拍打躺在地板上的女嬰胸部。(圖擷取自爆料公社影片)
〔記者張聰秋/彰化報導〕彰化縣員林鎮1名有保母證照資格的陳姓保母,在家幫人帶小孩,卻被家長在臉書爆料,其邊滑手機邊照顧8個月女嬰,還把女嬰放在地板拖來拖去,用力拍打女嬰的胸部,家長不捨質疑保母涉及虐嬰,不過,縣府社會處今天初步了解,認為保母未專心照顧女嬰、動作粗暴,是否涉及刻意虐待還要進一步調查釐清。
這則約3分7秒的影像畫面,被PO上臉書「爆料公社」,畫面中,原本保母和女嬰一起趴在地板的嬰兒床邊,後來保母起身坐立,把女嬰翻身拉到她的小腿邊,邊拍打女嬰胸部、邊塞奶嘴給女嬰吸吮,自己還顧著滑手機,滑到一半再推開女嬰繼續再滑,過了一會改以抱姿讓女嬰躺在懷裡,繼續做拍胸和塞奶嘴的動作,動作看起來像安撫哭不停的女嬰。
女嬰家長在臉書上留言,「你們自己的小孩被這樣對待,你們會認為無所謂還是很怒」、「我個人認為我無法接受」,多位網友回應直呼很扯。
記者今到陳姓保母住家鐵門拉下,陳姓保母的家人反駁家長指涉虐嬰,其家人說,保母當時不是在玩手機,是用手機回答家長詢問孩子的狀況,保母照顧女嬰的動作,是錄影角度的差異和播放速度的關係,他們沒有用力拍打,更沒有疏忽照顧女嬰。
採訪過程中,一對夫妻剛好帶了1個2歲多、1個不到周歲的小孩要讓陳姓保母照顧,聽到有家長不滿保母照顧女嬰的方式大吃一驚,這對夫妻說,孩子照顧1個多月了,除了身體清潔不夠乾淨之外,其他倒是還沒有發現什麼異常,不過還是先把孩子帶離較為放心。
縣府社會處副處長王蘭心表示,陳姓保母去年年底被民眾舉發,擔任居家保母未申請登記,社會處經查屬實,裁罰6000元罰鍰要求停托並儘速辦理登記,對方遲遲未辦理,如今再被家長爆料,社會處會將此案列為積極查核和輔導對象,會再針對其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(簡稱「兒權法」)裁罰最高3萬元罰鍰,後續若再查出有涉及兒虐事實,將會依照違反情節輕重,裁罰6萬元到30萬元不等罰鍰,並依法不得辦理登記為保母。
相關影音
保母一邊看手機一邊安撫女嬰。(圖擷取自爆料公社影片)
保母抓著女嬰的小腿拖拉女嬰。(圖擷取自爆料公社影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