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嬰受虐案 苗縣社會處:施暴父親子疏離
男嬰身體淤青及左腿骨折包紮。(記者彭健禮翻攝)
〔記者彭健禮/苗栗報導〕苗栗縣4個月大男嬰四肢骨頭,都遭生父徒手拗斷一案;從救治的醫護人員、偵辦的檢警、協助輔導的社工人員,都憤慨、痛心不已,只差沒有爆粗口。苗栗縣政府社會處表示,男嬰於就醫當天,即由縣府緊急安置,現由寄養家庭照料;男嬰經醫治已逐漸康復,但左手、左腳仍有外翻的情形,尚需接受復健治療。
縣府社會處指出,男嬰的雙親年齡僅21、20歲,是年輕爸媽,不僅對於自身生活,有許多要學習之處,連經濟獨立自足,都是挑戰,更遑論身為人父人母後,所需面對的重要責任與課題。
社會處表示,以案童的父親為例,於身為人父前,曾因犯錯入監服刑,也因此,使得案童的祖、父之間的親子關係,不若一般正常家庭般互動、聯繫、協助般緊密。在此情形下,案童的雙親在面臨嬰兒照料時,也不懂得或拉不下臉請求幫忙。
檢方表示,所以,案童雖與雙親、祖父母同住一棟透天厝,但案童與雙親居住在3樓房間,案童雙親鮮少與家人互動,案童父親工作返家,就逕自回房,「就像住旅社般」。
社會處表示,照顧小孩不是件容易的事,縣內也設有3處「家庭支持服務中心」,只要人父人母在育兒上,遇到任何困難,都可提出協助;中心不僅有親子、育兒教育的課程與諮商,甚能提供物資、金錢的協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