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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肯亞詐騙案台嫌上訴遭駁 法務部:尋求跨境移交受刑

    法務部長邱太三。(資料照)

    法務部長邱太三。(資料照)

    2018/03/28 20:25

    〔記者吳政峰/台北報導〕台籍嫌犯張凱閔等44人涉入肯亞電信詐騙案,2016年被中國公安跨國破獲,並把台籍與中國籍嫌犯共85人押回中國受審,一度引發兩岸管轄權爭議,中方一審判44名台人全數有罪,且重判張凱閔15年徒刑,二審認為一審判決無誤,駁回上訴;我國法務部獲悉後表示,將向中方尋求跨境移交受刑。

    二審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指出,一審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,適用法律與量刑適當,程序合法,因此駁回張凱閔案31名被告及張家祥案32名被告上訴,另徐偉倫詐騙案中3人提出上訴,後又撤回,二審也准撤。

    法務部得知消息後指出,我國將依兩岸共打擊司法互助協議,向中國尋求跨境移交回台受刑,並呼籲中國應給被告家屬探視權利,保障人權。

    北京市公安局2016年4月從肯亞押解85名人犯返中國,其中包含張凱閔等44名台嫌,我國主張國籍原則,認為嫌犯應引渡回台受審,中方則主張被害人國籍原則,堅持把人留在中國受審,各持己見,一度造成兩國司法互助緊張。

    去年12月21日,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詐騙罪,判主嫌張凱閔15年徒刑,餘處1年9月到15年不等徒刑,其中66人上訴,二審今日維持原判。

    法院指出,張凱閔、林金德、張家祥等85人,分別在印尼、肯尼的電信機房內,打電話到中國詐騙,冒充快遞公司客服、醫保局、公安、檢察院等工作人員,誆稱被害人涉及金融詐騙,需監管帳戶,用此手法詐取185名被害人、共2900餘萬元人民幣(約1億3400萬元新台幣)。

    中國法院駁回肯亞詐騙案被告上訴。圖為台灣籍嫌犯前年被押送到中國。(美聯社)

    中國法院駁回肯亞詐騙案被告上訴。圖為台灣籍嫌犯前年被押送到中國。(美聯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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