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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盛達電業股價疑遭炒作 檢調7路搜索約談15人

    檢調接獲檢舉,股市陳姓作手涉嫌於102年至103年間,利用人頭帳戶炒作上市公司盛達電業(3027)股價,北檢今發動搜索。(記者謝君臨攝)

    檢調接獲檢舉,股市陳姓作手涉嫌於102年至103年間,利用人頭帳戶炒作上市公司盛達電業(3027)股價,北檢今發動搜索。(記者謝君臨攝)

    2018/03/06 16:14

    〔記者謝君臨/台北報導〕檢調接獲檢舉,股市作手陳明福、黃明松涉嫌於2013年至2014年間,利用人頭帳戶炒作上市公司盛達電業(3027)股價,造成盛達電股價從13元漲至28元;台北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,搜索陳、黃住所等7處,並約談陳、黃等15名嫌疑人到案,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方向偵辦。

    據了解,檢調今約談的15名被告中,除了陳、黃2名股市作手之外,其餘大多為人頭,其中有2人因人在國外未到案,檢調將擇期約談。

    檢調調查,2013年至2014年間,陳明福、黃明松涉嫌以多名人頭帳戶,透過高買低賣、相對成交等手法,營造股市活絡假象,造成盛達電業在數月間即從每股13元飆漲至28元,翻漲超過一倍股價;檢調今拂曉出擊,約談相關人到案,目前眾人仍於台北市調查處進行初訊,預計稍晚陸續移送北檢複訊。

    檢調調查,陳明福、黃明松涉入證券交易法案件均已非首次,其中陳明福2010年8月11日起至同年9月27日止,以人頭帳戶連續高價買進與相對成交等方式,操縱旭軟公司股票,獲利上千萬元,2015年10月被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1月,並沒收不法所得。

    至於黃明松則曾結合佳總興業等公司人士,炒作佳總、佶優、上櫃公司萬潤科技股票,不法獲利8599萬元,再勾結基金經理人,挪用勞退及勞保等基金,吃下這三家公司股票;新北地院於2016年8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,判黃明松10年2月徒刑,其中8個月得易科罰金;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。

    據了解,盛達電業成立於1973年,擁有38年來所累積的自主研發電源核心技術與網路通訊技術、生產與銷售通路等優勢,自2010年起「電源暨能源管理事業處」積極佈局綠色能源管理,例如LED照明、智慧電網、太陽能光電等高效率節能產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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