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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手女友不接電話 他10刀砍死她判刑15年

吳姓犯嫌與警方對峙,不讓身中10刀的陳姓前女友送醫,當時多名警力強行壓制(見圖),但陳女仍告不治。(資料照,翻攝自「PTT」)

吳姓犯嫌與警方對峙,不讓身中10刀的陳姓前女友送醫,當時多名警力強行壓制(見圖),但陳女仍告不治。(資料照,翻攝自「PTT」)

2018/02/09 17:21
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無業男子吳國新欲與陳姓前女友復合不成,憤而持摺疊刀闖進陳女上班的預售屋銷售中心砍殺她10刀,陳女負傷逃跑至附近的加油站求助,吳男還追趕上前想再補刀,並與趕抵現場的警察展開對峙,拒絕讓陳女送醫治療,以致陳女最後因氣胸致呼吸出血性休克不治,新北地院今依殺人罪判吳男有期徒刑15年,可上訴。

判決指出,去年6月吳男與從事預售屋代銷業務的陳女分手,之後聯絡對方,她都避不見面,還封鎖吳男的LINE,同年8月19日,吳男又撥打電話找陳女,但她未接電話,氣得吳男打電話到陳女的上班地點恫稱,「我想殺了你!」陳女表示要報警抓人。

同年8月20日凌晨0時許,吳男帶著2把折疊刀,從住處騎機車到陳女上班的新北市新莊中正路的銷售中心,一進門後2人發生激烈口角,吳男突拔出預藏的1把摺疊刀,朝陳女的背、胸猛刺10刀。

法院審理時,吳男律師主張其患有精神疾病,曾至精神科就診,並有多次自殺未遂紀錄,但法院送亞東醫院鑑定後認為,案發時,吳男辨識與控制能力未受影響,警詢時也都能回答問題,因此無法減輕其刑。

法官痛批吳男僅因陳女分手後不接聽其電話,就萌生殺意,狠砍陳女10刀,漠視人命價值,且迄今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,但審酌其長年受憂鬱症所苦,及犯後坦承犯行,判處有期徒刑最高刑度15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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