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年虐殺3子女 驚世父母重判14年、9年
雲林一對狠心父母6年內殺害3名親生子女,雲林地方法院今天審結,依傷害致死、遺棄屍體等罪分別重判父母14年及9年徒刑。(檢方提供)
[記者廖淑玲/雲林報導]通緝逃亡6年期間生下3男3女的狠心李姓夫妻,涉嫌虐殺其中3個小孩案,經雲林地檢署偵破起訴,雲林地方法院今天審結,依傷害致死、遺棄屍體等罪分別重判14年、9年,另知情協助棄屍的爺爺判2年、緩刑5年。
檢警調查,李男與陳女2005年同居生下長女,2006年結婚,原住在新北市新莊區,同年12月閃離,但仍同居,期間再生下長男、次男及次女,這4名子女有依規定申報戶口,2人後來均因竊盜等罪被通緝,逃亡期間2010和2013年,再生下1男及1女,最後2名子女未報戶口。
設籍雲林崙背的李男和小孩戶口都在雲林縣,李男與陳女前年被捕,雲林縣社會處準備安置小孩時,發現戶口內長子未在崙背家中通報協尋,警方提訊在監李男,當時辯稱兒子被人領養。
因李男無法交代長子由誰領養,陳女也無法交代長男的去向,12歲大女兒突然告訴警方及社工「大弟在2013年早就被爸爸打死了!」李男母親也脫口表示:「他們(指李男及陳女)通緝期間還生2個孩子」,檢警細數夫妻倆共生下6個孩子,但家中只有3個小孩,人數兜不攏,陳女自知瞞不住,供出丈夫殺子棄屍的駭人案情。
經過檢警抽絲剝繭,調查發現,民國97年時,9個月大的次子被活活打死,夫妻倆將男童棄屍在桃園某處山區,之後逃到雲林;98年時三子無端猝死,夫妻倆將他埋在雲林祖厝後方的空地,連阿公都協助棄屍,之後陸續再生下2名小孩,兩夫妻還一度以這兩名子女冒充被殺害的子女。而事情曝光的原因為被安置在社會局的大女兒表示「弟弟被父親打後,隔天就不見了」,檢警深入調查後,將這對狠心父母被依家暴傷害致死、偽造文書、遺棄屍體等罪嫌起訴。
承審法官以李男父子犯罪後坦承犯行,陳女雖然一部分否認犯行,但因與李男同住期間,大多兼任2份工作,努力負擔家中生計,每天工作時間長達10小時以上,為生活所苦,還得忍受李男家庭暴力,其情可憫,分別量刑,其中李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、陳女9年。
另知情且協助棄屍的李男父親內心愧疚,長期遭受精神痛苦已癱瘓在安養院療養,院方相信沒有再犯之虞,判刑2年並宣告緩刑5年。
檢警搜尋被虐殺孩子屍骨情形。(檢方提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