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狂飆時速90自撞 3月大男嬰在母懷中斷氣
桃園地檢署。(記者許倬勛攝)
[記者許倬勛/桃園報導]去年10月晚間10時許,沿桃園市蘆竹區往海湖方向發生一起死亡車禍,坐在副駕駛座的李女將3個月大兒子抱在懷中,而駕駛的陳男在速限時速50公里路段卻超速近40公里,結果失控自撞電桿,造成男嬰顱內出血死亡,檢方認為父母陳、李兩人明顯疏失,但考量痛失愛子,又無前科紀錄,偵結予以緩起訴。
據檢警調查,當時陳男行經蘆竹區道路,未依速限50公里規定駕駛,超速至90公里行駛,結果車速失控自撞路旁電線桿,小客車嚴重毀壞、3人均有輕重傷,被母親環抱的男嬰頭部明顯重創,送醫後發現顱內出血,經搶救仍無力回天,隔天宣告不治。
訊時陳、李懊悔不已,坦承未依限速駕駛,也沒按規定將兒子安置於專用座椅,才會讓憾事發生。檢方認定父母顯有過失,但鑒於兩人痛失愛子已是悲苦,偵結 予以緩起訴處分,緩起訴期間均為1年,各向國庫支付3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