求復合被拒縱火同歸於盡 男活女死處無期
示意圖。
〔記者鮑建信/高雄報導〕以賣西瓜為業的男子陳保安,不滿相差24歲同居女友分手,藉口邀約外出後,要求復合被拒,涉嫌潑灑汽油欲同歸於盡,結果女友活活被燒死,高雄高分院以陳坦承犯行等理由,維持無期徒刑判決,可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67歲陳保安曾幫忙同居的女子張簡償還債務,但前年8月間,張簡不滿遭毆,提出分手並搬離同居處。陳不甘心付出金錢卻未在感情上得到回報,在10月17日上午,藉口向胞弟借機車,約張簡騎機車載他外出。
途經途經高市大寮區河堤路與華中南路口附近時,2人因感情及金錢問題發生口角,陳要求復合被拒,涉嫌取出裝有汽油的寶特瓶,從後座先以左手環抱住她,再以右手將汽油潑灑在2人身上,以打火機點燃,瞬間陷入火海,機車亦被燒毀。
張簡著火後掙脫陳環抱逃離並大聲呼救,經路人協助滅火、報警,但因全身燒燙傷佔63%及吸入性灼傷,經送高雄長庚醫院急救不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