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再不穿褲子就幹妳!」 她遭惡夫剃頭強暴
阿滿被分居的丈夫堵到,拖上車爆打,載回老家繼續毆打,剪掉頭髮,性侵得逞。(示意圖)
〔記者王捷/台南報導〕阿滿(化名)遭到丈夫家暴,3年前分居後,有天在路邊被丈夫強拉上車,一路扯髮、撞頭爆打,丈夫將阿滿帶回南部老家,扯破衣褲,阿滿的婆婆看不下去,拿褲子給阿滿穿,但阿滿已經無力穿衣,丈夫竟嗆「再不穿褲子就要幹妳」,還揚言要將阿滿頭髮剃光,讓他無顏再找其他男人,最後對阿滿強暴得逞,二審法官依據家暴妨害性自主等判丈夫5年徒刑。
阿滿結婚不久就遭丈夫家暴,直到3年前才向警方報案,並與丈夫分居,但丈夫不死心,每天在市區亂繞,持續尋早阿滿下落,沒想到阿滿搬家才剛滿一年,碰巧被丈夫在加油站堵到,強拉上車。
判決書指出,阿滿供稱,她被拖上車後,褲子、內褲因此被撕破,在車上,丈夫扯她頭髮,抓著她的頭撞玻璃、置物箱等,她摸到鋁棒,想擊破車窗求救卻失敗,又換來一陣爆打。
丈夫載著阿滿打算回老家,途中曾下車買檳榔,阿滿趁機求救再度失敗。丈夫載他回家後,又徒手開始毆打,認為阿滿與他分居後,與他人有染,接著拿出剪刀減阿滿的頭髮,揚言要將她剃光頭,施暴期間,阿滿褲子被扯破,下半身全裸無力反抗,倒在客廳,阿滿的婆婆聞聲見狀,趕緊拿褲子丟給阿滿。
丈夫打完阿滿後,看她下半身全裸倒地,斥喝她穿上褲子,不然就要對她性侵,之後阿滿無法抵抗,遭性侵得逞,完事後丈夫熟睡,阿滿見有機會逃跑,才奪門報案。雖然丈夫認為是合意性交,不滿一審判決上訴,但二審法官不願相信丈夫說詞,判處5年多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