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討5000元捅房客害肚破腸流 房東判刑3年6月
新北市三重區65歲的李姓房東,前年6月向49歲的吳姓房客索討5000元房租未果,2人爆發口角,李男奪下吳男的持刀,刺向吳男,新北地院今依殺人未遂罪判李男徒刑3年6月。(資料照,記者曾健銘攝)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新北市三重區一名李姓房東,向吳姓房客催討5千元房租遭拒,2人爆發口角,吳男持刀攻擊李男,李男不爽回住處拿水果刀猛刺吳男腹部報復,致使吳男肚破腸流,新北地院今依殺人未遂罪判李男徒刑3年6月,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前年6月7日晚間9時許,65歲李男向49歲吳男索討5000元房租,雙方發生爭吵動手互毆,吳男持刀攻擊李男,造成李男右臉頰、左手受傷(李男未對吳男提告傷害),李男憤而跑到2樓拿水果刀,找到吳男後二話不說就朝他的肚子猛砍,致使吳男腹部流血不止且臟器外露,李男見狀後隨即逃離現場,吳男經緊急送醫後才撿回一命。
法院審理時,李男坦承持刀「傷害」房客,但堅稱沒有殺人意圖。
但李男於檢方偵訊時及羈押庭上均供稱,吳男害他受傷,他一氣之下就到樓上拿水果刀,也想刺吳男,加上當時喝了酒,所以拿刀後就朝吳男猛砍,法官認為其因遭吳男攻擊,懷恨在心而萌生殺人念頭,且連續朝吳男腹部用力猛刺,見吳男臟器外露才停手,認定李男當下有殺人犯意,因此不採信其供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