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駕嫁禍害胞弟被判刑2月 檢方提上訴還清白
丁姓男子底酒駕遭查獲,擔心通緝身分曝光,竟謊報胞弟身分,蒙混過關,害胞弟被判刑2月,警局坦承疏失,檢方已向法院提起上訴。(記者陳慰慈攝)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57歲丁姓男子去年底酒駕遭永和交通分隊查獲,擔心通緝身分曝光,竟謊報胞弟身分,蒙混過關,丁弟兒子看到老爸的判決書不滿老爸「被認罪」,遭判刑2月,在網路上爆料,永和警分局昨坦承疏失,檢方今已向法院提起上訴。
丁弟兒子在爆料公社PO文:「伯父去年酒駕被警察抓了,作筆錄的時候,背誦我爸爸的個資,報我爸爸的名字,還押了指紋,想嫁禍給我爸爸,因為擔心會連著前幾年被通緝的罪一起連作(坐)被移送」。更氣憤寫下,「他押了指紋,警局資料核對還通過!」
執法的永和警分局昨回應,丁男是在去年12月12日凌晨在家中飲酒,上午6時許騎車出門遭交通分隊攔查,酒測值0.33毫升,已達公共危險罪嫌標準,加上是通緝犯身分,擔心罪刑加重,因此謊報身分。
至於丁弟兒子指控警方於現場未查證件,僅報出姓名等資料就蒙混過關,永和警分局解釋,當時因刑事局網路線遭臺北市巨蛋施工工程挖斷,所以沒辦法馬上進行指紋比對,便移送到新北地檢署。
檢方之後起訴做出簡易判決處刑,因屬一般酒駕案件,依刑事訴訟法449條規定,若當事人在檢察官訊問時已自白,即可用不經開庭程序作出簡易判決,院方於日前判刑丁弟2個月,丁男成功將罪行嫁禍給弟弟,丁弟兒子因此不滿上網爆料求司法還爸爸一個公道,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。
永和警分局已派出偵查隊,前往緝捕丁男,也派員前往丁嫌胞弟家中致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