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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開車亂撞傷警毀警車 判6年還要強制治療

李男開車橫衝直撞,不僅撞傷路人,連出面藍庭的員警都遭撞傷,警車也被撞壞。(檔案照,記者邱芷柔翻攝)

李男開車橫衝直撞,不僅撞傷路人,連出面藍庭的員警都遭撞傷,警車也被撞壞。(檔案照,記者邱芷柔翻攝)

2018/01/10 09:29

〔記者李立法/屏東報導〕疑似患有思覺失調症的李姓男子,三更半夜突然抓狂,開車在大街上橫衝直撞,揚言要「大開殺戒」,隨機撞傷2路人後,還將2名到場制止的員警撞傷,連警車都被他撞壞,警方被迫開槍才將李男制伏送辦,法官依殺人未遂罪併處李男6年徒刑,出獄後須監護2年施以治療。可上訴。

49歲的李男去年2月12日凌晨1點半左右,在內埔鄉龍泉派出所附近超商,留下「已證般若,我將隨意殺生,大開殺戒,要命別亂跑」紙條後,竟開車沿路衝撞路人及路邊機車,造成2人受傷,派出所內員警聽到巨大撞擊聲,立刻衝出攔查肇事車輛。

但李男拒絕停車,高速衝撞警車及警員,造成黃姓及潘姓2名員警受傷,警車也被撞壞,警方被迫開槍,打中李男右腳踝後,才將他制伏,並送醫治療,事後李男應訊時,辯稱案發當時,一切都是假象,是「導師」所做出來的情境。

法官認為,經醫師鑑定後,李男疑似患有思覺失調症,案發當時辨識行為能力下降,雖得減輕其刑,但基於社會公共安全考量,李男回歸社會前應施以醫療,故令李男出獄後入相當處所,監護2年。

開車橫衝直撞的李男,最後被開槍制伏送醫。(檔案照,記者邱芷柔翻攝)

開車橫衝直撞的李男,最後被開槍制伏送醫。(檔案照,記者邱芷柔翻攝)

李男在超商留下恐嚇字眼的紙條。(檔案照,記者邱芷柔翻攝)

李男在超商留下恐嚇字眼的紙條。(檔案照,記者邱芷柔翻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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