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滿藏傳佛教 中配罵「綠蛆」賠6000再罰5000元
中國配偶梁女不否認辱罵「綠蛆」,卻辯稱她只有解釋「綠蛆」的意思,沒有侮辱的犯意,台中高分院認為她已賠償羅男6000元和解,判她罰金5000元,但宣告緩刑2年確定。(示意圖)
〔記者張瑞楨/台中報導〕從中國嫁到台灣的梁姓女子,與台灣籍羅姓男子同為LINE群組「臺灣陸配聯合總會」的成員,羅男在該群組內張貼一張照片,內容是中國籍女子參加藏傳佛教在台中市舉辦的活動,引起多名對藏傳佛教深具敵意的中國籍配偶不滿,質疑羅男是「綠蛆」,羅女更以「綠蛆就是噁心的寄生蟲」等語辱罵羅男,法院審理時,梁女不否認辱罵「綠蛆」,卻辯稱她只有解釋「綠蛆」的意思,沒有侮辱的犯意,台中高分院認為她已賠償羅男6000元和解,判她罰金5000元,但宣告緩刑2年確定。
判決書指出,羅男於擁有逾300名成員的「臺灣陸配聯合總會」內,張貼中國籍女子參加藏傳佛教某位喇嘛在台中市舉辦活動的照片,因群組內部分「陸配」(中國配偶)對西藏的藏傳佛教具敵意,進而質疑羅男是「綠蛆」,其中,李姓中國籍配偶先辱罵「回你綠蛆群裡」、「不敢露真面目,是不是綠蛆,逃不過我的眼睛」等語(判處罰金3000元確定)後,梁女又跟著起鬨:「這裡是陸配的群體」,「綠蛆就是噁心的寄生蟲」,指稱羅男就是「噁心的寄生蟲」。
台中地院一審時,梁女不否認辱罵辱罵「綠蛆」,卻又辯稱她只是解釋「綠蛆」的意思,沒有侮辱羅男的犯意,台中地院不採信,依據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5000元,梁女不服判決上訴台中高分院,並趕緊賠償6000元與羅男和解,二審認為她已認錯道歉並賠償,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,雖維持一審的罰金5000元判決,但宣告緩刑2年,全案判決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