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情受挫搥死師鐸獎老師出氣 兇殘渣男更一審仍判死
40歲男子劉志明感情受挫,見60歲高中退休女老師開車買菜,竟把氣出在她身上,涉嫌持鎯頭重擊頭部13次死亡,並搶走2千元,高雄高分院上午更一審宣判,認為他罪無可逭,判處極刑,維持原判決刑度。(資料照)
〔記者鮑建信/高雄報導〕40歲男子劉志明感情受挫,見60歲高中退休女老師開車買菜,竟把氣出在她身上,涉嫌持鎯頭重擊頭部13次死亡,並搶走2千元,高雄高分院上午更一審宣判,認為他罪無可逭,判處極刑,維持原判決刑度。
判決書指出,103年7月間劉志明與離婚的程女同居不到4個月,程女決定與前夫重修舊好,劉為挽回她,幾乎每天以電話或Line要求再見一面,但始終被拒,程女甚至把劉的電話和Line封鎖,讓他找不到人。
隔月3日上午,劉騎車去程女住處,她不在家,劉男只好騎車在高雄左營亂逛,跑到蓮池潭一帶喝了1瓶58度高粱酒,騎車到孔廟旁的哈囉市場小公園,坐在機車上抽菸吃檳榔解悶。
此時,退休女師剛買完菜,準備開車回家,劉見她瘦弱、年紀大,竟想搶車代步去看程女,並趁她坐上駕駛座,拿出鎯頭重擊她頭部致死,前後共重擊13次,並搶走她皮包內的2千元,逃了5天被捕。
據了解,被害人生前曾獲師鐸獎、作育英才無數,退休後抗癌成功,投身抗癌服務協會任志工,對社會貢獻良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