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大運開幕式鬧場案首開庭 「煙霧彈男」喊冤
李彧彬(右遮臉者)承認在世大運開幕式出手毆傷員警,顏才仁(右二)認為是員警的眼角撞到他的頭。(記者張文川攝)
〔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〕今年8月世界大學運動會開幕式當晚,反年改團體在外圍鬧場,其中「南台灣抗暴聯盟」發言人顏才仁、成員李彧彬被控毆傷萬華警分局巡佐劉金銓,成員陳進添投擲2枚煙霧罐,3人被控妨害公務等罪,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,3人都不認罪,陳進添說投第1枚是為了引起大家注意反年改訴求,第2枚是因警方出手壓制民眾,「基於義憤」而投彈,強調煙霧罐不是管制物品,沒有殺傷力,對人體沒有危害,不會讓人心生恐懼。
李彧彬承認出手毆傷劉金銓,但堅稱沒犯意,當時是突發狀況,不是他所預期,是因看到劉壓制顏才仁的動作過當,有造成顏才仁受傷的立即危險,基於救人的動機才向劉揮拳,且他已向劉道歉賠償,並給付完畢。
顏才仁說他沒動手,是劉金銓出手要抓他,而他被後方的人群推擠,失去重心和劉「發生碰撞」,劉以為他在挑釁,想摔他又沒摔成,就以鎖喉的方式壓制住他,過程中他都是被壓制的狀態,沒有還手,推擠時劉的眼角撞到他的頭,他請求勘驗電視台拍攝到的一段影片,就能證明「這是一場誤會」。
陳進添被控恐嚇公眾、妨害公務、強制3罪,他答辯說煙霧罐是合法的,隨處可買得到,對人體沒有危害,第1枚沒有點燃,2枚都丟在場外的非管制區。
陳進添請求法官調查煙霧罐的投擲位置與選手進場動線的距離,證明沒有干擾進場,選手也沒看到,但法官反批:「這和你投擲煙霧罐恐嚇公眾沒有關係,公眾並不侷限於世大運選手,在煙霧彈附近的人不會覺得害怕嗎?」
陳進添竟回:「我覺得當場沒有任何人心生恐懼,現場員警也態度自若、談笑風生,外籍人士也與反年改群眾有良好的互動」。由於3人都不認罪,審查庭法官諭知,將全案移送審理庭繼續審理。
今年8月世界大學運動會開幕式當晚,反年改團體在外圍鬧場,成員陳進添投擲2枚煙霧罐被依恐嚇公眾等罪送辦。(資料照,記者方賓照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