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犯再犯!開車送貨還喝酒 貨運司機撞死行人判4年半
〔記者李立法/屏東報導〕開車送貨還喝酒!貨車司機翁姓男子在檳榔攤飲酒後開車上路,結果撞死過馬路的行人,翁男酒測值高達0.98毫克,被依酒駕致人於死等罪送辦。法官認為,翁男明知酒後開車會危及用路人生命安全,仍執意上路,釀成悲劇,依法判刑4年6個月,可上訴。
開車送貨為業的48歲的翁姓運將,今年5月10日下午在屏東市一處檳榔攤喝酒後,竟駕駛貨車上路,卻在行經瑞光路時,不慎撞上徒步穿越馬路的許姓老翁,許翁傷重送醫不治,警方到場後測出翁男酒測值超標,達0.98毫克,將翁男送辦。
法官查出,翁男曾有酒駕被判刑前科,卻未記取教訓,再度酒後開車上路,結果釀成悲劇,無視警方及媒體一再宣導酒駕後果及危險,執意再犯,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,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