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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「莊圓大師」餵藥「淨化心靈」? 法官:非醫療行為

    張莊圓過去經常在臉書上發表佛舞。(資料照,翻攝莊圓文化臉書)

    張莊圓過去經常在臉書上發表佛舞。(資料照,翻攝莊圓文化臉書)

    2017/12/06 18:50

    [記者黃捷/台北報導]自稱「莊圓大師」的張莊圓灌食蕭姓女信徒自製藥物,宣稱能排解「負面能量」,卻害蕭女狂吐9小時後身亡,檢方認為他同時涉犯過失致死罪及違反醫師法,但士林地院認為,張男自認餵藥只是進行「淨化心靈」儀式,未以醫師自居,不構成醫療行為,最後僅依過失致死罪判10月徒刑,緩刑3年。

    張男在新北市淡水區經營「心靈成長佛教會」,去年8月對蕭女進行「排解身心靈負面能量」課程,指示女信徒趙俶華灌食強胃散、黑醋混合藥物,害蕭女狂吐9小時休克,送醫時早已屍僵,另名女信徒許雅惠也因幫忙照顧蕭女,3人全遭檢方起訴。

    據了解,3人後來同意賠償600萬元給家屬,並已先行交付500萬元支票,剩餘100萬則協議分期付清,審理期間與家屬達成和解,家屬委託的律師也當庭同意法官附此條件,給予3人緩刑機會。

    士林地院指出,蕭女被餵食藥物後出現抽搐、口吐白沫及尿失禁等症狀,3人卻未即時將她送醫,導致病情惡化死亡,負有過失責任,遂依過失致死罪判張男10月徒刑,趙女、許女7月徒刑,均緩刑3年,並須連帶履行600萬和解金。

    檢方起訴另指張男無醫師執照,卻執行餵藥醫療行為,涉嫌違反醫師法,但法官認為,張男自認在進行「淨化心靈」儀式,未以醫師自居,目的也不是治療蕭女身體疾病,並不構成醫師法所指醫療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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