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明田1億元交保被高院撤銷 北院維持原裁定
中信銀內湖購地弊案高院昨撤銷交保裁定,發回北院重裁,中信金董事長室專門委員張明田出庭應訊。(記者王藝菘攝)
[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]台北地院審理中信銀行內湖購地弊案,經合議庭密集審理將近1年,上月17日裁定讓辜仲諒心腹、中信金董事長室專委張明田1億元交保,檢方提出抗告,高等法院昨撤銷交保裁定,發回北院更裁,北院下午重開羈押庭,傍晚裁定1億元交保、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,每晚至派出所報到,交保金額與條件和上次裁定時一樣。
由於中信金控先前以公司資金9000多萬元替前副董事長辜仲諒墊付刑事交保金,昨被金管會裁罰1000萬元,今法官特地詢問張明田的交保金來源,張明田說是透過阮姓友人向外借貸,沒有使用公司資金,「如果有,我願意撤銷交保」。
北檢起訴指控,張明田透過人頭公司,購買內湖安康段2筆土地,再運用他在集團內部的影響力,將這2塊地內定為中信銀行的行政大樓、資訊室預定地,再將2塊地高價轉賣給中信銀,套取私利8.9億餘元。
北院原裁定認為,此案重要證人、共犯多已詰問完畢,已無串證之虞,犯罪所得8.9億餘元也未流入張明田帳下,因此裁定1億元交保,限制住居、出境、出海,每晚須赴派出所報到。
北檢不服提出抗告,高等法院審查後認為,尚未到庭的證人、威鋼科技董事長陳立白,與戴德梁行辦理購地顧問案的承辦人賴一毅,原裁定未說明張明田是否有與陳、賴串證之虞的理由,因此將原裁定撤銷,發回北院重裁。
法官今下午開庭,法官今特地詢問張明田1億元保釋金的來源,張回答是請阮姓友人去借貸,他再逐步還清,絕對沒有運用公司資金,否則他願撤銷交保。至於串證之虞,張明田說他已不再位高權重,官司纏身後已請長假,幾乎不再回公司,人情冷暖,案件相關人員對他是避之惟恐不及,陳立白是大公司董事長,賴一毅是知名財顧公司專業經理人,「我沒能力也不會去和他們串供,他們也不會為了我去冒偽證的風險」,強調他不會串證與逃亡,會遵期開庭和到派出所報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