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慕早餐店女老闆 強抱抓奶8秒被判8個月徒刑
張姓男子愛慕早餐店女老闆,竟忍不住趁機強抱、襲胸約8秒,台南高分院依強制猥褻罪判8個月徒刑。(情境照)
〔記者王俊忠/台南報導〕張姓男子愛慕經營早餐店的女子芳芳多時,曾到早餐店幫忙、培養感情,某日凌晨4點多,張男見芳芳1人在店內彎腰忙工作,他竟從後強抱芳芳、抓揉雙乳約7、8秒,女方尖叫反抗、抓住張男拉扯,還趁機報警,逮獲這名色狼。台南高分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張男8個月徒刑。
判決指出,張男與40餘歲的芳芳(化名)是朋友關係,因為長期愛慕芳芳,張男常利用時間到嘉義縣芳芳經營的早餐店幫忙,以培養感情,104年10月7日凌晨近5點,張男騎機車到早餐店時見芳芳1人在店內準備營業工作,居然萌生淫念。
張男利用芳芳彎腰工作之時,用雙手從後方強抱女方並強行抓揉女方的「雙峰」約7、8秒之久,芳芳受此舉動驚嚇、轉身查看並尖叫喝阻。
張男見芳芳極力反抗才罷手、急欲逃離現場,但被芳芳抓住、兩人拉扯到店外,此時送羊奶的送貨員剛好騎機車到早餐店送羊奶,芳芳大喊遭張男襲胸摸乳、請送貨員幫忙報警。但送貨員尚未搞清楚狀況,並未貿然報警,芳芳只好自行打電話報警查獲這匹色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