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達最佳瀏覽效果,建議使用 Chrome、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。

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
晴時多雲

    限制級
   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    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    願賠償20萬遭拒 楊姓車主誹謗洗車場被判刑

    洗車場示意圖。(記者楊政郡翻攝)

    洗車場示意圖。(記者楊政郡翻攝)

    2017/12/04 15:10

    [記者楊政郡/台中報導]41歲楊男駕駛租賃而來保時捷休旅車,到大墩路豪亮洗車場洗車,質疑車子被刮傷,但洗車工堅持車主開過來前就有刮痕,老闆出面圓場還送拋光美容,且強調可調監視器出來看,打蠟員工也說「車主來就有刮痕」,楊某不滿的離去,當晚到臉書上連續發文4篇,痛批該洗車場態度差、刮傷車子還要車主負責等,洗車場提告,楊某自知理虧願意賠償20萬,洗車場不領情,楊某被依誹謗罪判拘役55日。

    判決書指出,本案為告訴乃論之罪,一開始被告原有意賠償新臺幣15萬元,但洗車場要求賠償金額20萬元,雙方有所差距,後來被告也同意賠償20萬元,洗車場卻拒絕,致未能達成和解。

    判決書指出,自稱博士生的楊某(41歲),是某自營公司老闆,105年10月4日開著租賃車保時捷休旅車,到西區大墩路豪亮洗車場洗車,楊某在現場等候區等候,完成洗車程序後,楊向收錢的女老闆反映油箱蓋附近有刮痕,女老闆說「老闆、你來就有了」,「我可以提供全程監視光碟」等,且立即請員工免費送局部拋光美容,一旁林老闆就說「臘是我打的,你來就有了」,楊某非常生氣,不待拋光美容完成,開車逕行離去。

    可是回家後竟在臉書上,連續發文4篇,痛批這是一家不負責任洗車場,態度惡劣,洗車刮傷,責任推給車主;第一次這麼想幹焦洗車場,態度真的很像流氓、極差,劣劣劣。

   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    圖
    社會今日熱門
    看更多!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

    網友回應

    載入中
   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,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