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指使留言批評經紀公司 女團「瑪奇朵」 星妃被起訴
女子團體「瑪奇朵」粉絲團前年開始出現粉絲批評經紀公司的留言,經紀公司懷疑團員星妃是幕後指使者,控告她妨害名譽,台北地檢署今天起訴星妃。(資料照,記者謝君臨攝)
〔記者錢利忠/台北報導〕曾擔任第一代黑澀會美眉的模特兒星野優(本名唐子涵),102年間與星妃(本名林紓頤)合組女子團體「瑪奇朵」,前年間,2人粉絲團開始出現粉絲批評經紀公司的留言,經紀公司明玄文創多媒體懷疑星妃疑為幕後指使者,控告星妃妨害名譽;台北地檢署認為星妃想策動星野優,但沒成功,今天將星妃起訴,星野優則不起訴。
前年間,瑪奇朵粉絲專頁陸續出現「這杯咖啡很難喝」、「我過得很不好」、「經紀公司不給錢」等PO文,引來粉絲留言批評,指明玄文創當初說要替2人發專輯,是「假發行、真斂財」;明玄文創質疑星妃策動粉絲攻擊公司,因此對她提告。
星妃原獲得檢方不起訴,經紀公司不服,向高檢署聲請再議,高檢署認為星野優也是共犯之一,基於告訴不可分原則,認為北檢也應調查星野優有無涉案,因此將全案發回北檢重查。
星妃應訊時否認慫恿粉絲貼文,也不認識貼文的粉絲;星野優則拿出她與星妃之間的LINE對話記錄,證明自己的清白;檢方勘查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,發現星妃曾請星野優幫忙在粉絲團留言「假發行、真斂財」等內容,但星野優沒答應。
檢方認為,星妃曾有意策動星野優留言攻擊經紀公司,但最後沒成功,後來對話卻出現在網路上,認定星妃涉有重嫌,因此將星妃起訴,至於當初沒答應留言的星野優,則被認定罪證不足,獲不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