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婚男老師戀上女學生 辦公室內「越界」親吻
已婚男老師戀上女學生,在辦公室內「越界」親吻。(示意圖)
[記者鄭淑婷/桃園報導]在桃園市某高中任教的已婚莊姓男老師,竟與校內15歲女學生發生「師生戀」,莊男甚至直接在教師辦公室內,對女學生親吻、撫胸,女學生的爸爸察覺女兒行徑變得怪異、似乎交了男友,逼問之下才知女兒男友竟然是學校老師,氣得向警方報案提告,莊男前後對女學生接吻、撫胸共17次,桃園地院法官審結依「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猥褻行為罪」,判處莊男共應執行1年2月徒刑,審酌雙方已和解、莊男賠償60萬元,予以緩刑3年,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,並須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;據悉,莊男去年已被解聘。
判決指出,莊男從2015年9月開始擔任女學生的老師,3個月後雙方開始交往,並多次在教師辦公室內約會,莊男趁四下無人之際,與女學生接吻甚至撫胸,兩人的戀情直到去年4月才被女學生爸爸發現;莊男以每週1次的頻率,與女學生在教師辦公室約會,估計莊男對女學生親吻、撫胸約17次。
判決指出,莊男已婚且為人師表,應遵守師生分際,明知女學生尚未年滿16歲、思慮未臻成熟,卻要求與女學生成為男女朋友,並在教師辦公室有猥褻等行為,雖未違反女學生的意思,仍對她的身心、人格發展造成不良影響,依照一罪一罰原則,審結判處莊男應執行1年2月徒刑,審酌莊男犯後坦承且與女學生家長和解,予以緩刑3年。
教育局表示,校方去年4月接獲檢舉後,立即進行校安通報並召開性平會,於8月解聘莊姓男老師,並啟動專案對女學生進行心理輔導,並加強師、生兩性教育與性別平等教育等宣導。
已婚男老師戀上女學生,桃園地院法官判處這名老師應執行1年2月徒刑,並予以緩刑3年。(記者鄭淑婷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