恐嚇要姦殺市議員 電腦工程師判刑1年半

黃姓電腦工程師,因不滿時局,去年連續在網路臉書發布恐嚇政治人物的訊息,台北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、恐嚇公眾等12罪,併判1年6月有期徒刑,外加拘役30天。圖為台北地院。(資料照,記者溫于德攝)
〔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〕黃姓電腦工程師,因不滿時局,去年連續在網路臉書發布恐嚇政治人物的訊息,揚言要姦殺台北市議員王欣儀、槍殺花蓮縣長傅崑萁,而立委顏寬恆、台北市議員王鴻薇、新北市議員林國春都是他恐嚇「要你命」的對象;台北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、恐嚇公眾等12罪,併判1年6月有期徒刑,外加拘役30天,皆可易科罰金,黃男若不想坐牢,須付出57萬元代價。可上訴。
王欣儀去年12月報案指控,10月起有人在臉書上以「唐澤貴洋」名義,在她的臉書留言恐嚇「姦殺王欣儀母女」,還嗆聲沒有人能抓到他,檢警循線查出是黃男申請大批臉書帳號、透過跳板程式VPN犯案,被害人不只王欣儀1人。
刑事局偵九隊受理報案,去年12月搜索黃男住處查扣電腦,發現多則恐嚇訊息,黃男使用電腦合成的市議員和網友照片,申請多個臉書帳號,用跳板程式隱匿實際IP犯案,林國春、傅崐萁、顏寬恒、王鴻薇,被他冒用網友名義在臉書散布「槍殺、姦殺、要你的命、吃子彈、用汽油彈伺候、活捉」等恐嚇字眼的訊息。
檢警查出,黃男自103年起就多次恐嚇、侮辱與他意見不同的政治人物,包括將前國民黨主席洪秀柱、前立委羅淑蕾的頭像,移花接木到AV女優身上,新北、苗栗、台北地院先後分別將他判刑2至6月,法院已定合併應執行1年刑期,尚未執行完畢,去年竟又連續密集犯案。
北院審理時,黃男坦認犯行,但未與被害人和解,素行不良仍又再犯,法官將12罪各判拘役20天至4月有期徒刑,併判1年6月與拘役30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