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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話不能亂講 「兄弟給你送平安符過去」觸犯恐嚇罪

    林男傳簡訊恐嚇黃男,台中地院判處拘役50日,可易科罰金。台中地院外觀。(資料照,記者楊政郡攝)

    林男傳簡訊恐嚇黃男,台中地院判處拘役50日,可易科罰金。台中地院外觀。(資料照,記者楊政郡攝)

    2017/11/15 12:32

    〔記者張瑞楨/台中報導〕台中市林姓男子與女友的表弟黃姓男子,因公司經營問題打官司,去年12月16日開庭時,在台中地檢署13號偵查庭外面,林男竟向黃男恐嚇說:「你回台北小心一點!」之後,又傳簡訊恐嚇「天黑出門記得多注意,過兩天我經過媽祖廟會幫你求個平安符」,黃男深感畏懼而提告,林男否認恐嚇,辯稱是告訴對方壞事不能做,會有報應,台中地院不採信辯詞,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50日,可易科罰金。

    判決書指出,林男於上訴時間地點,出言恐嚇「你回台北小心一點!」,又在同日晚間9時許,用行動電話傳簡訊給黃男,內容為:「天黑出門記得多注意,過兩天我經過媽祖廟會幫你求個護身符」,同年12月19日再傳簡訊給黃男:「我兄弟找不到你,給個新地址吧!給你送平安符過去」。

    台中地院審理時,林男辯稱,他說的不是「回台北小心一點!」,而是「台北生意不好做,你回台南去」,至於簡訊內容,他辯稱黃男是他女朋友的表弟,他講話很客氣,簡訊內容是告訴黃男壞事不要一直做,否則會有報應,「兄弟」是指朋友,不是黑道兄弟,黃男不會因短短幾句話而心生恐懼。

    台中地院卻認為,依據教育部辭典,「黑道」確實泛指黑道人物,另外,雙方早已因訴訟而不愉快,簡訊所指的「兄弟」可認定是泛指黑道人物,至於求護身符、送護身符等字詞,亦有恐嚇之意,據此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50日,可易科罰金5萬元,可再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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