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抓記仇7年 他「巴警頭報復」下場好悽慘!
王姓男子趁著蔡姓警員專注在打電動時,繞到後方「巴頭」。示意圖,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。(記者王捷攝)
記者王捷/台南報導〕台南王姓男子在2008年被蔡姓警員盤查,與警方發生衝突,涉嫌妨害公務被逮,也讓他從此記仇。到了2015年,王男發現蔡姓警員下班在網咖打電動,終於等到報復機會,先在蔡員身邊挑釁說,「制服脫下來無法度了喔」,最後悄悄繞到蔡員背後用力巴了他的後腦杓,還搶走鑰匙,事隔7年再度正面交鋒,蔡員告王男搶奪、傷害,最後搶奪部分無罪,但傷害被判6個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。
蔡姓警員與王男的新仇舊恨,要追溯到2008年,當時王男在市區的公共場所逗留,引起當班巡邏的蔡姓警員、許姓警員注意,兩人上盤查,王男不願拿出證件,與兩名警員發生衝突,甚至動口咬了許姓警員,被依妨害公務逮捕。
王男記恨在心,事隔7年後,王男上網咖時,發現蔡姓警員穿便服在打電動,為了確認蔡員身分,還刻意在他身邊挑釁說「制服脫下來無法度了喔」、「來外面講」、「沒制服就不敢了」,蔡員不予理會。
同年的11月間,王男終於忍不住動手。當天他看蔡員一樣在網咖打電動,趁他專注在遊戲上時,偷偷繞到蔡員身後猛力巴頭,還搶走蔡員放在的鑰匙,掉頭就跑。
蔡員在大庭廣眾下慘被巴頭,氣得追上上,7年來的新仇舊恨爆發,兩人一陣扭打後,王男找到機會動口咬了蔡員手臂一口。有民眾報案後,警方將兩人帶回警所,蔡員怒告王男搶奪與傷害,但一審時判決王男搶奪無罪,經過上訴到二審搶奪罪被駁回,但是傷害罪因為是累犯,判處6個月徒刑,可以易科罰金。
蔡姓警員的所長說,這名王男是轄區的頭痛人物,當年被逮後就對警方有怨懟。收到判決書後,蔡姓警員說,現在已經不會去那家網咖,對王男遭判6個月一事,沒有多做表示。
蔡姓警員之前下班後,沒事就會到這間網咖打電動。(記者王捷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