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人罹潛水夫症20年 告北市捷運局、業者求償721萬
罹患潛水夫症的工人今天上午赴台北地院遞狀,對北市捷運局與新亞建設求償721萬餘元職災賠償。(記者溫于德攝)
〔記者溫于德/台北報導〕40餘名在85年為台北捷運新店線施工的工人,因使用壓氣工法卻未依法減壓,導致罹患潛水夫病,造成體內氮氣引發耳膜破裂與骨頭發黑等症狀。事件發生至今逾20年,尚有9名勞工調解未果,今向台北地院遞狀,對北市捷運局與承包工程的新亞建設公司,連帶求償721萬多元職災賠償;工人遞狀前痛批捷運局對外雖宣稱將盈餘回饋員工、乘客情況下,卻使罹病工人「找不到負責人!」
新店線因施工時不當使用壓氣工法,造成40餘名工人罹患該症狀,雖部分員工已和解,不過尚有9人未如願。潛水夫症工人戰友團上午提到,該勞資爭議日前雖與捷運局、新亞進行協商,但捷運局認為,在法院未認定情形下,不具任何賠償責任,導致調解破局,因而質疑府方「難道發包後就能不負責任?」
至於新亞方面,戰友團也說,該公司完成新店線後,標下核四廠、高雄捷運與台北信義快速道路等,目前還承包機場聯外捷運工程、北捷新店機廠聯合開發工程,並勇奪前年交通部金路獎之傑出工程施工承商首獎,但調解時卻只派律師現身,將所有責任推向一同施作的日本建商,因而再度質疑建設公司有卸責之嫌。
據指出,該工程當年由日商清木與台商新亞聯合一同承攬負責施作;但被控,在220公尺地下坑道灌入高壓時,未依法減壓,導致施作工人罹患俗稱潛水夫症的減壓症,此也是台灣首宗經官方確定的公共工程集體職業病例。
由於潛水夫症終身無法痊癒,僅能靠高壓氧治療方式減輕疼痛,而單次治療費用高達1500元,戰友團因而提到,許多工人在無法負擔情形下,已放棄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