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隊空氣呼吸器近5成逾期 桃市:不用於救災
消防局執行使用氧氣瓶的教育訓練。(記者陳昀翻攝)
[記者陳昀/桃園報導]新竹21歲林姓消防員上月底救火時殉職,事故原因雖待調查,但外界認為很可能是肺力閥脫落或器材老舊造成,市議員劉勝全今天出示桃園市審計處報告指出,截至去年底,消防裝備「空氣呼吸器」有43.99%逾期,擔憂桃園市消防員安危。
桃園市消防局長胡英達解釋說,空氣呼吸器在公務採購的「使用年限」為5年,指的是可汰舊換新時限,但不代表東西壞掉或必須報廢,但超過時限的器材僅用於教育訓練,不會實際救災使用,也會逐年編列預算汰換,絕不會讓消防人員置身危險。
劉勝全調閱新竹縣審計處報告發現,消防裝備中的空氣呼吸器,有94.55%逾使用年限,他說,數字之嚇人,造成外界疑慮也不是空穴來風,雖然不是逾期就不能用,但還是會增加救災風險,希望桃園市政府以此為借鏡。
胡英達表示,目前實際用於救災的空氣呼吸器,都是2015年後購置,共有1318組空氣呼吸器、1521組面罩,明年會再添購空氣呼吸器280組、面罩370組。
胡英達指出,行政院主計處規定,「若已達使用年限,財產仍可繼續使用者,應延後辦理報廢」,因此雖逾期,但不代表全部無法使用,空氣呼吸器每5年檢測一次、面罩每年檢測一次,確認功能正常,目前逾期的空氣呼吸器,皆用於教育訓練。
他強調,消防局會逐年籌編預算充實汰換裝備,在消防同仁安全、預算經費使用效益達到雙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