撞死清大博士生 兇嫌對重要情節竟稱「忘記了」
開車撞死清大博士生的胡家瑞。(資料照,記者張文川攝)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被視為「物理奇才」的清華大學博士生林仲桓,去年6月深夜走在新北市新店區斑馬線上,遭25歲男子胡家瑞駕車闖紅燈高速迴轉撞倒,卡在車底拖行95公尺,送醫不治,胡男逃逸,還燒掉林的隨身筆電滅證,致林7年的研究成果付之一炬,一審重判他18年,高等法院今開庭,胡男在2小時的庭訊多次稱他有病,被歧視才被重判,且將重情節推稱「忘記了」。
胡男被控去年6月22日深夜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中興、民權路口,闖紅又高速迴轉,撞倒林仲桓,並將捲入車底的林仲桓拖行致死,事後,胡男又在寶橋立體停車場燒毀林的筆電,丟入新店溪,他落網時辯稱車內音響開太大聲、隔熱紙又黑,「我沒發現撞到人」。訊後,胡男被依殺人等罪起訴。
審理時,檢察官質疑胡家瑞狡辯,監視器畫面顯示胡迴轉時的車速甚快,一氣呵成極為順暢,撞人後雖因車底卡人而車速變慢,但車身一直筆直行駛在車道線內,可見胡精神狀況好得很,駕駛技術和視線如常,胡明知車底卡人仍加速逃逸,有間接殺人故意,建請合議庭從重量刑。
台北地院辯論庭時,檢察官與死者家屬都請求法官從重量刑,胡家瑞則請求法官再給他一次機會,仍堅稱他迴轉時車速「只有」5、60公里,「印象中」他車道的左轉燈是亮的,迴轉後車子也開得很順,沒到感覺撞到人或是車底卡了一個人,且他因服藥而精神狀況不佳,「我不是和一般人一樣正常」。法官今年7月依殺人、槍砲等罪重判他18年。
全案上訴高院,高院今傍晚開庭,在2個小時庭訊中,胡男展開雄辯,對重要情節全答稱「我忘了」,表示他有服藥,對事情的記憶力不好,對監視器拍下他扔林筆電的畫面,胡則指稱「看不出是我」,並說他是丟棄垃圾,不是林的筆電。
公訴檢察官看不下去,認為胡男未說實話,勸說「看起來你的精神狀況很正常」,而犯後態度牽涉將來的量刑,希望胡男考慮仔細再答話。
高等法院今審理男子胡家瑞撞死清大博士生案,庭訊時,胡男對重要情節竟稱「忘記了」。(記者楊國文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