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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咖廝殺遇「回聲怪」 莽男比這手勢糟糕了

北檢將張男依恐嚇罪起訴。(記者謝君臨攝)

北檢將張男依恐嚇罪起訴。(記者謝君臨攝)

2017/10/26 18:29

〔記者謝君臨/台北報導〕年約30歲的張姓男子,日前與友人前往網咖同樂,期間卻與另名男子阿忠(化名)爆發口角衝突,張男氣不過,憤而比出持槍手勢,嗆聲「相不相信我拿槍打你」,被阿忠持手機錄下,控告張男恐嚇、妨害名譽,張也反告妨害名譽;台北地檢署調查期間,雙方就妨害名譽部分和解撤告,但張男仍被依恐嚇罪起訴。

檢方調查,今年暑假期間,張男與女友人一同至台北市南陽街網咖同樂,2人玩線上遊戲時,疑不滿隊友「亂搞」,不配合團隊行動,多次謾罵「白癡」、「智障」等語,坐在2人後方的阿忠,因領有輕度身心障礙手冊,對於「白癡」、「智障」等語特別敏感,遂模仿張男說話,也跟著罵「白癡」、「智障」。

張男發現阿忠持續模仿他說話後,因有女友人在場,覺得面子掛不住,登時勃然大怒,轉身痛罵阿忠「三字經」、「五字經」,並比出持槍手勢,嗆聲「相不相信我拿槍打你!」阿忠見狀不敢再說話,默默拿出手機錄下對方反應,網咖店員擔心場面失控,報警處理,2人互控妨害名譽,阿忠另告張男恐嚇。

庭訊時,張男坦承犯行,表示因阿忠持續模仿他說話,他氣不過,才一時情緒失控,沒有真的要拿槍打他;至於阿忠則表示,因自己有輕度智能障礙,因此對於「白癡」、「智障」等語特別敏感,又聽到張男跟女友人持續叫罵,以為是在罵他,才會跟著罵「白癡」、「智障」。

檢察官調查期間,張男與阿忠就妨害名譽部分達成和解,但因恐嚇罪屬非告訴乃論之罪,檢察官勘驗阿忠手機所錄下的畫面,認定張男確涉恐嚇犯行,今將他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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