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淡水蔡依林」父親未利益迴避 遭罰200萬抗罰仍敗
立委呂孫綾。(資料照,記者簡榮豐攝)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民進黨立委呂孫綾因長相甜美,素有「淡水蔡依林」稱號,其父呂子昌擔任新北市議員時,擁有5筆「變更淡水都市計劃案」內的土地,卻以市議員身份,參與新北市都委會,且審議另案時,其中有2筆土地是其妻所有,遭監察院依違反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」開罰200萬元,呂子昌不服打官司抗罰,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裁罰有理,判呂子昌敗訴;還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呂子昌是在2013年擔任新北市議員時,明知自己擁有新北市淡水區5筆土地位在「變更淡水都市計畫案」區域內,卻參與新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,並於2013年5月9日在議會審議此案時,發言要求整體開發,並採區段徵收方式取得土地,影響新北市府決策,也因土地取得方式改變,使他獲取財產上利益。
此外,新北市議會臨時會議於2013年3月18日審議「淡水區海天段」案,呂子昌明知其妻擁有其中2筆土地,仍參與審議及表決,未利益迴避。監察院調查後,依違反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」開罰他200萬元。呂不服,打行政訴訟抗罰。
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,呂子昌兩項行為,已違反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」第6、7、10條等規定,監察院各裁處100萬元乃於法有據,判呂子昌敗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