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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婚登記案回原點 北市府要請示內政部

律師團對於部分敗訴感到遺憾,而北市民政局今天表示,針對同性伴侶結婚登記案回到原點,將行文內政部請示,地方戶政機關後續應做何處置。(記者吳政峰攝)

律師團對於部分敗訴感到遺憾,而北市民政局今天表示,針對同性伴侶結婚登記案回到原點,將行文內政部請示,地方戶政機關後續應做何處置。(記者吳政峰攝)

2017/10/12 13:44

〔記者沈佩瑤/台北報導〕北市民政局今天表示,針對同性伴侶方敏與林于立(糖糖)結婚登記案回到原點,將行文內政部請示,在釋字748號的2年期限屆滿前,地方戶政機關後續應做何處置,因為這應該是全國一制性的做法。

同性伴侶方敏與林于立(糖糖)3年前想登記結婚,卻被台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人員婉拒,兩人不滿,提出行政訴訟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宣判,戶政機關拒絕同婚登記已違法,撤銷原處分;另兩人希望法官能命戶政機關接受同婚登記,法官則認為無法源依據,予以駁回。

北市民政局戶籍行政科長洪進達坦言,目前卡在沒有相關法源,現行戶政系統也沒辦法用同性身分證的登記,因此除了要修法,也要修改系統。

洪進達表示,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原處份,也同時駁回同性伴侶立即登記的訴求,北市府很注重也很尊重同志權利,但這是全國一制性的問題,因為會在這一兩天內行文給內政部,請示在釋字748號的2年期限屆滿前,地方戶政機關後續應該怎麼做。

同志祁家威在102年向萬華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遭拒,104年聲請釋憲,台北市民政局同年聲請釋憲。大法官在今年5月24日做出釋字748號違憲解釋,認為現行法令為保障同性婚姻,令主管機關在宣告2年內須修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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