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侵鄰女3秒 換來9年牢飯
彰化縣二林鎮一陳姓男子覬覦隔壁鄰家少女,藉口載她去市區買東西,回程載到黑暗處性侵,少女稱陳男至少插入3秒,法官重判陳男9年徒刑。(示意圖)
〔記者顏宏駿/彰化報導〕彰化縣二林鎮一陳姓男子覬覦隔壁鄰家少女,年少可欺,藉口載她去市區買東西,回程載到黑暗處性侵,自稱沒有射精,但仍不為法官採信,重判9年徒刑。
判決書指出,去年7月6日晚間8點,陳男見就讀國一的A女獨自一人帶家,假意騎車載她去市區逛,途經一甘蔗園時,陳男見四下無人,停下車子,伸手摸進A女褲子內,強摸其下體,A女嚇到趕緊逃跑,大喊救命,陳男全身壓住A女,讓其無法動彈,又用嘴親吻對方。
判決書說,陳男脫褲,欲性侵A女,A女告知自己月事來潮,但陳男仍不聽,插入A女私處,A女苦苦哀求,才放棄。
A女渾身髒兮兮跑回家,告訴父親自己被鄰居陳大哥性侵,父親帶她去醫院驗傷並報警,A女說,陳男插入至少3秒。
該案審理時,陳男稱自己確有撫摸A女,但絕未性侵,更沒有插入其私處。
但醫師所做的驗傷報告,A女除了陰道有撕裂傷外,還採得陳男的精液DNA。法官問陳男載A女外出前後有無自慰,陳男答說「沒有」。
法官據此認定陳男說謊,重判他9年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