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新屋鄉長教唆控市議員賄選 涉誣告被訴
前新屋鄉長陳江順(左)2015年涉嫌教唆男子捏造事實,檢舉桃園市議員邱佳亮賄選。(資料照,記者余瑞仁攝)
〔記者周敏鴻/桃園報導〕前新屋鄉長陳江順於2015年1月30日,涉嫌教唆徐姓男子帶著6000元現金,前往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(簡稱桃園市調處),捏造事實檢舉桃園市議員邱佳亮賄選。徐男事後反悔,5天後再度前往桃園市調處,說明檢舉內容不實,桃檢偵結,今依誣告罪嫌起訴陳江順。
檢方說,陳江順與邱佳亮素有選舉恩怨,2014年底桃園市議員選舉結束、邱佳亮當選後,陳江順明知邱佳亮並未透過新屋區一位里長賄選,卻教唆徐男向桃園市調處檢舉邱佳亮透過該里長,以每票6000元代價向里民買票。
2015年1月30日,陳江順交付6000元現金給徐男,並指示他的司機載著徐男到桃園市調處製作筆錄,內容為徐男曾目睹邱佳亮與該里長委由里民拿6000元向選民買票。徐男另將陳江順交付的6000元現金,交給調查人員作為證據。
過程中調查人員告知徐男須負的法律責任後,徐男返家後反覆思考,5天後主動前往桃園市調處,說明他的檢舉內容不實,檢方已予徐男緩起訴處分。至於陳江順接受調查時供稱,他是聽到徐男與徐母說起邱佳亮買票的事,才會叫徐男檢舉,並無誣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