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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閨蜜眼科院長鬧翻 張淑晶判還64萬元借款

惡房東張淑晶(見圖)與板橋知名眼科盧姓女院長原是好友,翻臉後反目互告,官司糾紛不斷,盧女提告要求張女返還借款64萬元,新北地院今又判張女敗訴。(資料照)

惡房東張淑晶(見圖)與板橋知名眼科盧姓女院長原是好友,翻臉後反目互告,官司糾紛不斷,盧女提告要求張女返還借款64萬元,新北地院今又判張女敗訴。(資料照)

2017/09/08 14:28
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惡房東張淑晶與板橋知名眼科盧姓女院長原是好友,翻臉後反目互告,官司糾紛不斷,盧女提告要求張女返還借款64萬元,新北地院今又判張女敗訴。

盧女指控,101年3月間,張女因向銀行的借款即將到期,不還款的話利率會變高,向她借款64萬元,並承諾一年後還錢,沒想到嗣後張女以「經濟狀況不佳」、「股票套牢」為由推諉,拒不還錢,迄今仍未還款。

出庭時,張女說,盧女先前向她借款,64萬元是盧女清償的借貸款,並指出,先前曾幫盧女代墊上百萬元購買新店預售屋,對方還侵占她的股票,痛批盧女不還錢還反指控她欠錢。

法官依據盧女提出的匯款單及兩人對話錄音,認為張女雖刻意逃避提及「借款」、「借據」等語,但對於盧女表示借款64萬元給張女周轉一事,並未否認且說會還款,因此判盧女勝訴,張女需還款64萬元,仍可上訴。

而張女指控,盧女95年間購買台北市復興南路的二棟房子,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5400萬元,因每月負擔14到16萬元房貸,盧女不堪負荷,請她幫忙代償房貸,她幫對方還了逾百萬元,事後追討對方竟拒絕返還,提告要求盧女返還51萬元,另稱又幫盧女代墊51萬元的新店收售屋款,法官認為張女舉證不足,月前判張女敗訴,張女不服已提出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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