蝶戀花司機扛33死 胞姊痛批:司法避重就輕
蝶戀花旅行車遊覽車重大車禍包含駕駛造成33死。(資料照,記者黃耀徵攝)
〔記者張安蕎/新北報導〕今年2月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在國道翻覆,造成33死重大意外,檢方認定肇事主因是司機康育薰超速,但康育薰已身亡,全案不起訴任何人。康育薰姊姊康麗玲今天痛批,等同宣告康育薰扛下33死全責,台灣的司法就是「避重就輕、不追根究底」,檢察官沒有同理心,令她很痛心。
人在中國的康麗玲透過Line傳訊息向媒體表示,弟弟是駕駛,「有責任,但不是全責」,當天從武陵農場下山至國道五號南港系統交流道前的隧道,一路都有踩剎車,「為什麼前30秒可以踩煞車,後30秒卻不能踩?」質疑車體恐有故障問題。
康麗玲也點名檢察官陳彥章「一直幫著蝶戀花講話,我們家屬所講的,他似乎都不採納」,她舉例,曾問陳彥章勘查遊覽車時,為什麼沒有通知罹難者家屬及司機家屬?「他只回我一句『抱歉』」,根本是意圖把責任全推給康育薰。
康麗玲說,康育薰當天早上8點出門,出事時將近晚上9點,已構成過勞,武陵農場沒有司機休息室,必須原地在車上待命,計算出勤時間應該是16小時以上,「我不知陳彥章檢察官及勞動部是怎麼認定(扛全責)的」。她說,康育薰在蝶戀花旅行社上班已經6、7個月,每個月連續上班14天、16天、17天、22天、24天不等,難道這樣還不夠成長期過勞出事致死嗎?
康麗玲說:「我不是直系親屬,我能力有限,我對台灣的司法這麼的不公、檢察官這麼的沒有同理心;我很痛心真的非常痛心!」
蝶戀花旅行社國內旅遊團遊覽車翻車意外後,旅行社負責人周比蒼(右一)向家屬說明三度鞠躬致歉。(資料照,記者黃耀徵攝)
蝶戀花遊覽車司機康育薰的姐姐康麗玲痛批司法避重就輕。(資料照,記者王藝菘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