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察人事變革?陳瑞仁提一、二審輪調方案 法務部不背書
法務部參事陳瑞仁提一、二審輪調方案。(資料照,記者羅沛德攝)
〔記者項程鎮/台北報導〕法務部參事陳瑞仁昨夜在檢察官論壇PO文提出一、二審輪調方案,方案規定明年調任二審的檢察官4年任滿後將回任一審,一審再任滿4年後,可調任二審2年,之後就回流一審至退休,自願回任一審的二審檢察官,未來可優先外派首長、司處長等職位;法務部表示,尊重陳瑞仁的個人意見,法務部將綜合各種不同意見,再研擬相關草案。
現制是,檢察官從一審調升二審後,通常會在二審退休。
法務部指出,陳瑞仁上述方案是他的個人意見,不是法務部的草案,法務部目前也沒規畫任何草案,法務部會由檢察司綜合所有檢察官的不同意見後,提出草案,接著請檢察官們對草案表示意見後,送請部長審酌決定。
根據陳瑞仁規劃,明年開始每年要讓部分的二審檢察官回任一審,為讓一、二審輪調方案順利推行,明年將先讓二審檢察官自願調任一審,自願者未來將優先外派一審檢察長、二審主任檢察官、各司處署長等職位,但回任一審者,不能擔任主任檢察官職務,而是要帶隊辦理重大案件、清理積案、公訴等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