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紅「17舒淇」詐買佛像被訴
在「17直播」APP平台自稱「17舒淇」、「舒淇狐狸」的32歲女子黃晴歆被收押,又因購買佛像等物,Line傳假的匯款單,致使賣家信以為真出貨,被控詐欺,今再遭新北地檢署起訴。(資料照)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在「17直播」APP平台自稱「17舒淇」、「舒淇狐狸」的32歲女子黃晴歆,涉嫌網拍詐騙、竊盜、搶奪等罪遭起訴,被收押迄今,又因購買佛牌等物,Line傳假的匯款單,致使賣家信以為真出貨,被控詐欺,今再遭新北地檢署起訴。
起訴指出,去年11月8日,黃女透過Line向張姓賣家欲購買佛像1尊、佛牌5面、項鍊7條及盤子1個,原要價5萬2300元,雙方最後以5萬元成交,黃女當天就Line傳一張匯款金額5萬元的匯款單給張姓賣家,賣家看到匯款單據照片後,以為黃女已匯款,因此出貨給黃女,事後始發現帳款未匯入帳戶,黃女則避不見面,憤而提告。
黃女遭提訊時辯稱:「其實是我朋友買的,但我不想拖她下水」,但檢方依據2人間的Line交易對話訊息及快遞收據、黃女取貨證明單,認為黃女在胡扯,今將她起訴。